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》(司发通〔2017〕105号 )规定,本所经批准成立律师调解室,现将符合律师调解员资质条件的律师名册公布如下:
颜远志 姜荣琳 李新耀 董柳红 冯涛 张海 范德凯
2019年3月10日